近年来大陆中国科技创新呈上升势头。这不仅为国内媒体所报道,而且在国际上引起关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大陆中国已从2013年的第35位上升为2025年的第10位(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DeepSeek的异军突起使英伟达的股价应声下跌,TikTok也在美国被视为一个强劲竞争者。我们也不时听到国内发出的“突破”或“领先”的信息。如华为鸿蒙操作系统的发布,“祖冲之三号”实现105比特超导量子计算,嫦娥六号完成人类首次月背采样返回,等等。科技创新应用于军事领域,使得海空装备技术更新,军工通信体系成熟,智能装备快速迭代等。表现在产业上,至少在国际贸易领域,大陆中国有“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和太阳能电池;还有“新新三样”,人工智能,机器人和创新药品。在基础理论领域也有突出表现。如邓煜和王虹获菲尔兹奖。另外在基础物理与材料领域,能源与航天领域,生命与地学领域,中国科学家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有人问,这是否2015年当局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政策的效果?如果把如此突出的多方位的提升归功于这一个政策,显然是过于单薄了。实际上,科技创新在多领域的突进,就不能用政策来解释。因为政策是一个短期且非制度的变量,不会对人的行为产生持久影响,而科技的进展则要靠制度结构的长期作用,是一个慢变量。因为科技创新首先要靠人才,人才的培养则是一个百年树人的过程,并且是制度结构的综合结果。我记得当初我就回答说,不要太介意这个文件。它与一些类似文件一样,只是表面样子,其实不起作用。甚至可能是反作用。为什么是反作用?因为这个文件若要有用处,就必需进行资源再配置。所谓再配置,就是对市场现状进行政府干预。干预的手段无非是一些经济激励,如贴息贷款,或财政补贴。而一旦由政府进行资源再配置,就与资源的有效配置相差甚远。
一般而言,一个高新科技企业的发展成功,要经历一系列环节,从产生灵感到构思,从研发到专利申请,从第一笔风险资本到上市,从中试到最后在商品市场上成功。我在多年前对中关村崛起做研究时,曾绘制过下面这个表。
表1 从观念到产品的交易环节

我曾将这一系列的交易环节比喻为跨栏赛跑,只要其中一个栏跨不过去,比赛就会失败。例如,如果办公楼没有商品化,企业获得办公地点都很困难,企业就建立不起来。而实现这些环节的交易的难易程度,取决于交易费用。而要保证每一环节的交易行为的成功,交易费用就应相当地低,就必须有保证交易费用较低的制度安排。用跨栏比喻交易费用,交易费用越低,跨栏越低,越好跨过,越容易完成比赛——从创意到产品销售和企业上市。如果其中一个栏太高,比赛就无法完成——科技创新就会失败。
从总体图景来看,要保证科技创新成功,要有一整套制度结构。我在对中关村的研究中,也曾绘制过一张保证科技企业发展的制度结构图。见下图。
图1 保证科技企业从创意到产品和企业上市的制度结构

这个看起来复杂的制度结构,在1978年以前是不存在的。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的制度建设的努力,基本上比较健全了。其中有两个基本制度。一是自由企业制度,它们产权明确,自主运营,其利润取决于它们的决策与行为。尤其是,科技创新的产品和工艺能够带来更强的竞争力,使得它们在市场中获胜。一是技术专利制度,它保护技术发明者不会被免费模仿者侵害其独享的利益,从而鼓励创新。大陆中国的自由企业制度的恢复建立,是改革开放以后的重大变革。1978年以后,当局对民营企业从默许到修宪承认“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再到1993年颁布《公司法》,为公民创立企业提供了制度化的通道和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民营企业发展迅速,截至2026年4月底,全国登记的民营企业超过6386万家,超过企业总量的92%。1984年大陆中国颁布了《专利法》,以后又多次修订,使之趋近成熟,成为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制度。
并且,若要加速高新科技企业的崛起,并成普遍之势,另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多层次、成阵容的资本市场。实际上,大陆中国的资本市场经历了相当长时间才发展配套成熟。从上世纪80年代末上海飞乐音响首发股票,到1990年、1991年上交所和深交所成立;从2004年和2009年深交所分别设立中小板和创业板,到 2012年新三板成立;从2019年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到2021年北证券所成立;…… 截至2026年7月31日,沪深主板合计总市值(含创业板)超90万亿元。2026年8月10日主板股票总成交金额近7000亿元,而这一数字在上交所成立首日仅为93万元。在此之外,民间风险资本也从上世纪90年代未开始时的300亿元,发展到2025年的行业总管理规模突破13万亿元(《文心》整理)。大陆中国基本形成 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创新企业可以享受到不同阶段的融资服务,便利了它们的发展。
据估计,自2015年《中国制造2025》战略启动以来,当局累计投入超1.2万亿元。而据国家统计局,仅2016年,技术市场成交额就达11407亿元;2016年到2025年这一数字持续上升,2025年为75734亿元,这十年累计为322352亿元。当局投入仅为技术市场成交额的3.7%。当然,政策资金并不是科技创新的主体资源,即使是诱导性资金,也要看它的导向是否正确,是否资助了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人。申请政府资助在理论上是公平的,实际上不公平。饶毅教授和施一公教授曾批评说,“作好的研究不如与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拉关系重要”(朱慧卿,2010)。论与权力的距离,国有企业或国有科研机构近,而民营企业或科研机构远。而在国有机构内部,资金会按照权力的分布而分布,最后到不了真正有创新才干的人手里。结果是,政府为了鼓励科技创新而将本来在市场中的一部分资金挤占过来,却低效或无效地分配。我们目前没有看到该政策资金分配及其效果的数据,这说明它本身是缺少问责的;也没听说哪一项科技突破是由《中国制造2025》政策资助的 —— 那就是没有。
以往政府投入的绩效表明,有些投入获得了成功,如核弹、航天项目,有些是失败的,如芯片。然而这两种项目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我在一篇文章中曾指出,前者是一个政府集中资源支持的项目,它们的市场就是国家,在技术上有成功先例,目标也比较明确和单一,可以不计成本,而所带来的收益就是与其他国家相对实力对比的变化,是非常大的。基辛格就曾说过,中国爆炸了原子弹,比占领了印度支那还重要。而芯片则不然,它是靠广泛需求的市场才能生存,如果不能靠市场赢利,就无法生存(盛洪,2023)。现在看来,更重要的是,如果一个国家追求的是科技的普遍突进,如在计算机,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方面的发展,在一两个领域的集中投入显然是不行的,应该依赖于市场中的普遍的创新行为及其商业可行性;所导致的创新不仅是革命性的,而且是成群组地出现的。而这些创新是中央计划者所无法完全预见和计划的。
似乎一个例外是长鑫科技。它主要由合肥市国资大规模资金投入支持,经过十年努力,一经上市就得到高度评价,市值突破3万亿,一跃而为A股老大。然而,这并不是典型的政府分配资金模式。长鑫科技首先是一个民营企业,其创始人朱一明是一个在存储芯片上有成功记录的企业家。合肥政府依赖的是市场投资的方式,并在证券市场上获得回报。它遵循的是市场逻辑。导致其成功的有政府内企业家型人才的正确判断,也有运气成分。即使如此,许多评论指出,合肥模式也不应是地方政府普遍仿效的模式。因为即使政府对投资的判断达到民间投资的水平,政府也不应做如此高风险的事情。因为政府是提供公共物品的机构,它的投资行为应是稳健的。民间投资可能承担风险,却不影响对社会的责任,而政府一旦亏损,就会对其履行公共义务产生影响。
实际上,在合肥政府赚钱的同时,有大量地方政府因投资失败而有巨额亏损。例如,武汉弘芯半导体项目投资 1280 亿元,结果资金链断裂,最终国资被迫接手承担损失。青岛国资在每日优鲜上市前夕投资 20 亿元,随后企业退市,青岛国资血本无归 。如皋国资投资 66 亿元于如皋赛麟汽车,但企业是虚假技术出资,最终人走楼空。黄冈政府向威马汽车提供重资产建设支持及专项基金,企业最终破产重整。其他知名案例,包括南京德科码半导体、铜陵奇点汽车、成都锤子科技、重庆皮拉图斯飞机以及福建吉阳光伏等项目,均出现烂尾或投资失败情况 (我可没背后碎语,2025)。这也是地方政府债台高筑的部分原因。据财政部,截止2025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48232亿。所以合肥模式只是政府投资偶然成功的一个特例,不可复制或推广。
仔细看一看那些创造了科技奇迹的企业,几乎全是民营企业,他们受到自由企业制度的激励。如DeepSeek 显然是一个民营企业,它的母公司幻方量化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用算法决定投资的金融公司。它以其盈利所得投资于DeepSeek 。只是在DeepSeek 一鸣惊人以后,各级政府才提供了各种各样的支持,如杭州政府提供了专项资金,“国家大基金”牵头推进外部融资,等等。这些都与DeepSeek的成功无关。只能说明政府在事前并没有辨别出谁有能力进行成功的科技创新。另一个标志性的企业是华为。它虽然在美国被大肆渲染为近似国有企业,其实是一个由员工100%持股的民营企业,创始人任正非仅持股0.5%。九万余持股员工大多是研发人员,2024年研发投入达1647亿元,2025年底专利数量达16.5万件,在5G、鸿蒙操作系统、通信核心设备等领域实现全球领先,并且提出韬定律,成为芯片研发的创新性思路。这种研发人员持股的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没有的。
在几个科技创新突出的领域,都是以民营企业为主。在电动汽车领域,有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等;在机器人领域,有宇树科技、优必选、兆威机电、绿的谐波等,无人机有大疆;在AI领域,有DeepSeek,阿里、字节、腾讯、百度,华为等;太阳能电池领域,有通威股份、英发睿能、中润光能、捷泰科技等;在锂电池领域,有亿纬锂能、比亚迪、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它们都占有各领域的绝大份额,国有企业多是补充力量占有较小份额,如在机器人领域占比仅6.37%,并且经常是以资本的形式进入与民营企业的合作(《文心》整理)。这只能说明,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更有利于科技创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制度安排之一。在另一端,是专利技术市场为他们提供了科技创新的动力和回报机制;最后,多层次资本市场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入和退出的有效机制。
在21世纪初崛起的互联网平台公司,大都受益于当时境外的风险投资公司。如搜狐初创期得到了IDG资本的约2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新浪得到华登国际和四通利方的约65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腾讯获得南非MIH集团和IDG资本的约32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阿里巴巴获得软银的2000万美元风险投资。自此之后,大陆中国的风险投资发展迅速。在近几年的对以AI为主的风险投资中,本土的投资机构逐渐成为主导。其中互联网巨头以其雄厚实力成为新一代风投的资金来源之一。如宇树科技经过了多轮风险投资,参与方包括腾讯、阿里巴巴、蚂蚁集团、美团、红杉中国和经纬创投等;宁德时代也经多轮投资,投资方包括国资(如深创投)、外资银行(如摩根大通)、国际企业巨头(如特斯拉)、主权基金(如科威特投资局)和风投机构(高瓴资本)等数十家机构;对寒武纪天使轮投资的有元禾原点、科大讯飞、涌铧投资,A轮、B轮投资又有多家公司;智谱AI获得美团、阿里、腾讯等的战略订单与资本加持;月之暗面获得红杉中国、经纬创投等的资本支持;觅蜂科技获中国电信、张江集团和红杉中国等几轮投资(《文心》整理)。
那些早就出名的高科技巨头,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网易,新浪,搜狐,比亚迪等,早已完成上市、资本退出获得回报的循环,是现在股市中的主力。而不少AI企业,如科大讯飞、寒武纪、金山办公、星宸科技、瑞芯微、商汤科技,均为已在2026年之前上市,成为A股或港股挂牌的成熟的AI标志企业。智谱AI和MiniMax也在2026年1月上市,DeepSeek和面壁智能正走在上市的路上(《文心》整理)。还有更多的AI企业也准备在未来上市。总之,证券市场是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的资金退出和获得回报的正常机制。现在看来,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创建的证券市场发展到现在已经相当成熟,可以胜任资本循环和增殖的重任。
我们还要注意到,近年来这些成功的民营企业的创始人或领导人的特点。他们大多是改革开放后大学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如长鑫科技的朱一明。据报导他“17岁考入清华大学物理系,后赴美深造”。互联网的领军人物也多是改革开放后的高校毕业生。如阿里巴巴的马云,腾讯的马化腾,百度的李彦宏,字节跳动的张一鸣,都是国内大学毕业,或有海外留学背景。当今AI领域的风云人物,如DeepSeek的梁文锋,宇树科技的王兴兴,银河通用机器人的王鹤,MiniMax的闫俊杰,无问芯穹的汪玉,深势科技的张林峰,面壁智能的曾国洋,东方算芯的魏少军,佑驾创新的刘国清,等等;他们大多是80后或90后,毕业于国内的一流大学,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或浙江大学,少数有海外留学背景(《文心》整理)。可以想见,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带来的高校改革,没有对国外学术成果的开放引进,没有与国际教育和科技同行的开放交流,国内大学培养不出这些优秀的科技-企业人才。
教育体制的改革开放,不应仅看成是接续了中断十年的高等教育,而且要看作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让教育回归正轨,不再灌输个人崇拜和政治教条,而是以科学和文化内容的教学主导。在这种背景下,教育就更加开放。一是大量引进国外优秀的教材,一是引进外籍顶尖教授,实现了科技和文化信息在国际间充分流动。1978年开始,大量被禁止的国内外书籍被解禁,许多国外的科技和文化书籍涌入,人们可以充分选择他们想阅读的图书;教师在课堂上讲课没有禁忌,使学生们接受来自各种渠道的信息,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同时大量派遣到海外的留学生。到2025年,大陆中国累计派遣留学生达约946 万人,其中约 73.8%学成归国( 周培培,2026)。他们有很大一部分再进入高校,成为院校领导人、学科带头人或著名教授,创建新兴学科的院系,以及国际合作的教育和研究中心,同时带回了学分制、长聘教职、学术委员会等现代大学制度,增加了高校教学自主性,在这种环境下,大学生得到了高水平的教育。
以梁文锋为代表的AI一代企业创始人,多是2000年后国内大学培养出来的毕业生,是教育和科技改革开放累积成果的受益者。而若想寻找他们成功的原因,就到追溯到1978年的改革开放和恢复高考。没有这几十年的改开历程,就不会有知识渊博、知晓国际动态的老师,也不可能让他们吸纳充分的知识和树立科技创新的雄心壮志。而获菲尔兹奖的王虹和邓煜,则是2007级的北京大学数学系的学生。到这时,北京大学已有这方面的成熟优秀的教师阵容。对王虹和邓煜有影响的老师,如陈天权,范辉军,刘和平,宋春伟,还有他们的领导田刚院士,都是改革开放后培养和成长的一代教师,他们多有在国外读书、在国内外多所高校教学的经历,综合吸纳多种不同流派的观点,养成开放交流的传统,不仅将知识而且将学风传给学生。
改革开放不仅是制度结构的变化,而且是文化的变化。它一改文革时期压抑人性、禁锢思想的文化氛围,打破极左思潮的政治牢笼,解放了人们思想创造力,给学者们追求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法则营造了环境。这种文化变革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而是要经历较长时间,经过几番曲折,才可以最终成势。具体地,文化环境的变化表现为从由国家单一掌控变为同时让社会自由表达,个人的文化选择由他们自己决定,社会的文化传统突破时空的限制,让古今中外各种思潮、模式和观念充分表达,既有中华古典,也有西方思想,还有当今思潮,它们之间激辩交锋,也交汇融合,形成了开放的文化态势。在这种文化氛围下,人们的思想是自由的。他们倾向于接受能够保护他们人身、财产和表达自由的制度原则,能够激发灵感的创新理论和创造出新产品的领先科技,能够组织资源让财富涌流的企业家精神。这种文化变迁则是中华历史中的重要阶段,它构成了科技创新的软环境。
高校教育体制改革最重要的目标应是,创造一种高校机制,它可以让想象力充分发挥,思想创新大量涌现,不同观念自由和充分交锋,激发出许多令人意外惊喜的创意,为科技创新提供好的开端,才能使从创意到产品到企业的整个链环有了源头,整套制度结构才能有效运转。比观念涌现更重要的是培养出有想象力的人,形成思想开放,探索无禁区的规则和习惯,他们将成为取之不遏的创意的源泉。如果达不到这一点,科技创新链条的始端就缺少动力,如果跨栏的第一个栏跨不过去,整个比赛就从一开始就失败了。实践证明,三十年的教育与科研的改革开放初步取得了成功。
不过,近些年来,改革开放的步伐似已停滞,甚至在一些领域还有一些倒退。例如在产权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方面,权力机构借口反腐、打黑或执法,以“远洋捕捞”——即假官绑架企业家的形式,敲诈企业财产,尽管最高法院反复重申制止,却屡禁不止。这导致大陆中国的营商环境的恶化,许多外资止步不前,国内企业不愿继续投资。据国家统计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近年来一直在持续下降,到2026年6月,为负的5.7%,民间投资下降更快,为负的8.5%。这不仅是宏观经济的指标,预示着以后若干年经济增长受限于今天的投资额;还是制度结构的指标,揭示出在现在的制度环境下,企业的投资意愿下降的制度原因。
图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在高校教育和科研领域,也出现了倒退现象。在不少高校的新编教科书中,又出现了政治教条;教师讲课被视频录像以备审查,有些高校还安插了学生间谍,监视老师的讲课内容。已有不少教师因被告发而失去教职,并且在教师群体中造成寒蝉效应。在学术交流方面,当局已经收紧了学者出境参加学术活动的自由。如越来越多的学者长期被限制出境。我自己就是自2018年底以来被限制出境的学者,我认识的一些与权力较近的学者也被限制了出境,并且有些学者的家属也被限制出境。并且当学者就出境问题找有关方面沟通时,也找不到可以负责的部门,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投诉也得不到可以解决问题的回音。一般的学者出境参加学术会议,还需审批。这严重阻碍了大陆中国学者的国际交流,妨碍他们及时获得国外同行的科研信息。
学者创办学术刊物还受到严苛的限制,到现在为止,改开以后创办的经济学刊物还多以以书代刊的形式存在,有的已创办的以书代刊在近年来还被关闭。而国外刊物的订阅却经常受到干扰,如我在若干年前订阅的一本《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连续四期没有收到,问对方说是已寄出。在这边投诉,邮递员还反对投诉,说是会对她罚款。我在亚马逊上订购的图书也常常丢失,尽管它事后会补寄,但如果这种情况很普遍,它会不堪承受,后来亚马逊关闭了中国业务证实了这一点。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宽松国际交流的制度氛围已不存在,将会破坏科技创新的软环境。而与此同时,在国际上出现了自由阅读的电子学术刊物,学者发表论文的机会越来越多;作者直接出版书籍的出版模式也让发表观念变得更为容易和开放。这进一步加大了大陆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学术成果发表和交流之间的鸿沟。
有人会问,既然制度环境已经倒退,为什么还会出现科技创新的突进呢?回答是,虽然出现了制度倒退,经三十年建立的市场经济制度和教育与科研制度还是在总体上存在,制度结构只是部分地被破坏了,它也只失去了部分功能。例如权力的扩张是对产权造成威胁,对市场秩序造成了破坏,但大量民间经济主体还是基本上遵循市场规则,他们的产权虽容易遭到侵犯,但究竟还能维持生存。一些成功的大企业虽然遭到了“远洋捕捞”式的假官绑票,也对其他企业产生了寒蝉效应,只是使他们谨慎投资,缩小营业,但为了生存,他们还得继续经营。尤其是那些成功的科技创新企业万众瞩目,权力即使加以干扰浸透,却还是较有分寸。它们通过市场上的成功所获得的财富,还高于被权力侵夺的部分,因而在战略上还不太影响它们的前进。
在另一方面,与政策因素相比,制度因素是慢变量。从正面说是如此,从负面说也是如此。制度变迁需要一个过程,新制度发生作用也需等待一段时间。今天的科技发展依赖的是产权制度的建立,市场秩序的形成,专利制度的成熟,和大学、科研机构的开放,以及由前期财富投资建成的基础设施。是改革开放前三十年的累积成果。反过来也可以说,现在对改革开放的逆行,所产生的制度影响也只会在较长时间之后才会显现。我记得张维迎曾说过,为什么现在教育制度有如此多的弊端,北大的声誉还是那么好呢?是因为现在有成绩的北大毕业生是以前培养的(大意)。就如邓煜和王虹是约20年的北大学生一样。那时还处于改革开放的第三个十年,是高校开放的窗口期。在那之后出现的开放的倒退,将会在20年后显现其恶果。如果不扭转这种逆行,大陆中国很难再出现像王虹和邓煜这样的人物。
对于高科技突进和总体经济下滑现象的解释,有所谓“K型分化”理论,即“向上赛道持续扩张、传统赛道持续收缩”。其原因是,向上赛道有着极广阔的市场前景,过度吸引了大量投资于AI、人形机器人等高科技产业,而抽走对传统产业的投资,同时又不能在新产业中创造就业,反过来新技术会减少传统产业的就业机会。这种解释对于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或许还有道理,却在解释大陆中国的类似现象时,掩盖了制度倒退的因素。根据本文的前述分析,制度倒退,尤其是在教育和科研领域的倒退,对开放的逆转,还会对未来的科技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现在的科技突进只是在此之前的开放窗口期的累积成果。如果关闭教育与科研开放窗口的情况持续下去,科技突进就很难持续下去。从战略上讲,就无法与那些领先的世界科技大国竞争。
我们在前面说,科技创新依赖于一整套的制度结构,它们中间某一个制度出现问题,这个制度结构就运转不下去。我们在后面的分析中发现,恰是在这个制度结构的首尾两端出了问题。在首端,是创意产生的制度条件出了问题,它会妨碍技术创意和理论创新的涌现,而任何成功的、产生很大影响的科技创新都起源于观念;观念少了、观念没了科技创新就没了源头。实际上,即使在最开放的时候,大陆中国在首端的开放仍嫌不够。这表现在这边的科技创新还不是具有革命性的创新,正如人们所说,还只是从1到10,还缺少从0到1的创新。即使是DeepSeek,也只是显著降低成本的创新,并没有创建一种AI新模式。王虹和邓煜虽然实现了理论突破,也只是到了异域的科研环境下发生的,他们在大陆中国完成的本科学历只是奠定了基础。大陆中国离科技领先还很遥远。在现在如果就头脑膨胀,向后倒退,就又会减少科技创新首端的创意供给。
在尾端,是自由企业制度和契约制度的结果得不到保证,那些成功的企业的产权得不到保证,“远洋捕捞”——公安部门到异地抓捕企业家,逼迫他们承认犯罪,或者它确实有些违法,就因此侵夺企业财产,就是在否定制度结构中契约所保证的结果,也就是否定整个制度结构,违背了基本的宪法原则,“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颠覆了公民对国家基本规则的信心基础。“远洋捕捞”经常是以企业经营中的瑕疵为借口,侵夺企业的巨额资金。如在广州壹健康集团案中,河南焦作警方借口“公安部转交的专案,受害人不止一个,案情涉及面广,案值巨大”,冻结该企业64个账户、扣押7.58亿元资金(商业快报,2024;卢松松,2024)。显然认为这个罪名可以否定整个企业的财产权。这是利用人们缺少宪法思维,混淆违法行为和财产权之间区别的观念的违法牟利行为。
与之对照的是美国早期的两个著名案例,一个是弗莱彻诉派克案,一个是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1810年的弗莱彻诉派克案的案情是,1795年佐治亚州议会多数议员受贿通过法律,将数百万英亩土地廉价出售给行贿者地产公司。后一届议会发现了这一舞弊行为,遂撤消该项立法因而使该项土地买卖无效。但许多土地已经转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他们诉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佐治亚州与该地产公司的买卖土地契约是已经履行了的契约,该地产公司与第三人买卖土地的契约也已经履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新法律违反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应予撤销。至于前届议会受贿问题,属于另一个问题,应单独处理。达特茅斯学院诉伍德沃德案的案情类似,在此略去。这种将一项契约形成时的问题,与契约本身的执行区分开来,从而最终保护了“契约就是契约”原则的作法,既坚定又智慧。
而在大陆中国,这两端的问题却不那么突显和明确。人们容易看见产品,看见成果,不容易看见观念;一些企业家被抓捕敲诈,虽然造成了寒蝉效应,却也是在人们心里,他们的表达也受到压——在社会中没有充分显现。其实这才是最可怕的结果。它们不被看见,却实际上会产生恶果。科技创新最重要的要依赖创意和动力。如果没有创意,新科技就没有源头;如果没有动力,即使有创意以及整个制度结构,也没有人愿意去做。如果现在不根本改变对这两端的逆改开作法,盲目沉醉于目前暂时的一些成绩,在不远的将来,将会看到它的结果。虽然到那时的情况或许比封闭社会要好,但与更为开放和可信的大国竞争者相比,将被甩得更远。
参考文献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发布 中国首次跻身全球前十”,2025年9月17日。
卢松松,“民企噩梦:3个‘远洋捕捞’小故事”,《博客中国》,2024年11月8日。
商业快报,“千元案件导致数亿资金被冻?壹健康自称已到倒闭边缘”,《界面新闻》,2024年8月1日。
盛洪,“如何终结‘卡脖子’?”《盛洪教授》,2023年4月25日。
我可没背后碎语,“地方政府投资买商的众多惨败案例”,《我可没背后碎语》,2025年1月19日。
周培培,“我国超87%留学人员选择回国发展”,《央视新闻》,2026年4月12日。
朱慧卿,“名为做课题实为圈钱:科研经费“黑洞”有多深?”,《中国青年报》,2010年10月8日。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bo.liu@ftchinese.com)